上一页|1|
/1页

主题:齐骥:"五管齐下"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

发表于2009-09-22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记者 梁丽霞) 保障性住房正成为时下房地产方面最为火热的词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中提出2009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和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安排近80万户。5月7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将从资金、土地、质量等五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

一是资金保证。2009年,中央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查看地图),今年安排493亿元投资补助资金。这部分钱绝大部分已经下到了地方、下到了项目上。同时各级政府,包括省一级政府、市一级政府也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除此以外,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资金也应重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国务院2007年24号文件当中规定的,市、县政府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对于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部分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比例不低于10%。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管理办法,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土地保证。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当中要求各地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列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于中央投资补助项目,也可以采取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先行用地等措施,确保这些工程能够如期开工。

三是各类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齐骥坦言,在一些大城市当中,城中心、商业密集地区的土地价格比较高,不少地方政府舍不得把这些高地价的位置拿出来建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但是国家要求并鼓励在普通商品房建设当中配建。不论在什么地方建普通商品房,都应该配建一部分保障性住房,这样使得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地理位置更便于家庭的生活和工作。另外,还要求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选址尽可能安排在公共设施比较便利和商业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近郊区。就工程质量而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四是组织保证。今年3月30日,国务院在长沙召开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提出,在国务院层面上要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统一协调。在省级、市级也应该成立相应的机构,督促和协调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国务院24号文件当中已经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实行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将继续推行一种责任制度。同时更加明确地要求,县、市一级要完成年度规划目标和计划任务,并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督考核。为了加强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各地按计划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通过资金保证、土地保证、质量保证、组织保证和加强监督,五管齐下,促进这项工作能够按计划实现。”齐骥说。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