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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3月1日,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了《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潍建发〔2021〕3 号)。
2021年3月1日,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了《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潍建发〔2021〕3 号)。
其中,申请条件第3条规定“申请人家庭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近期,部分人才通过电话、留言等方式,咨询家庭住房登记信息审查的相关要求,现答复如下:
申请人已婚的,审查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登记信息及3年内市区住房交易记录;申请人未婚的,审查申请人本人住房登记信息及3年内市区住房交易记录;申请人与父母、亲属等他人同属一个户口的,不审查其父母、亲属名下房产。
下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人才安居工作,为来潍就业创业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安居服务,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我市人才安居工作,对于政策方面的疑问,购房补贴问题可拨打市人社局8269393电话咨询,人才住房问题可拨打市住建局8096962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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