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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住建局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方式,开发企业无需再到大厅窗口提报纸质材料。
切实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推行网上办理,提高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聚集”要求,市住建局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起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方式,开发企业可直接通过市区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申请审查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首页及签字页照片,通过电话告知住建部门备案窗口,无需再到大厅窗口提报纸质材料。住建部门备案窗口实行网上审核办理,业务办结后及时告知开发企业,不再在纸质合同上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等相关登记业务时,可直接通过市区房产管理信息系统查验合同备案情况。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审批时,可根据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合同编号,通过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核合同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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