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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29日,潍坊发布《潍坊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潍征公告〔2019〕4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共涉及10个地块,均位于奎文区,而且用途都是住宅用地。
7月29日,潍坊发布《潍坊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潍征公告〔2019〕4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共涉及10个地块,均位于奎文区,而且用途都是住宅用地。
拟征收土地信息
地块1 位置范围:鸢飞路以西,乐川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苑街道丁家社区
地块2 位置范围:四平路以西,乐川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苑街道则尔庄村
地块3 位置范围:新华路以东,玉清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海路街道十里堡社区
地块4 位置范围:潍州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潍州路街道黄家村
地块5 位置范围:文化南路两侧,凤凰大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武家庄村
地块6 位置范围:白浪河以东,潍胶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南家南村
地块7 位置范围:白浪河以东,潍胶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南家北村
地块8 位置范围:白浪河以东,潍胶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李家沙窝东村
地块9 位置范围:白浪河以东,潍胶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李家沙窝西村
地块10 位置范围:白浪河以东,潍胶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廿里堡街道郭家涧头院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1级区片每亩补偿9.6万元,Ⅱ-1级区片每亩补偿7.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潍坊市奎文区各相关街道、村(居)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31日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文章转载至潍坊楼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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