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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5年寒亭区 2015年寒亭中招生政策出炉

发表于2015-06-19



 

一、招生划定

(一)城区公办初中

1.第六:益新街以区片、益新街以北开元街道、寒亭街道、寒亭街道叶家庄子社区。

2.外国语:益新街以南城区片、益新街以南开元街道、寒亭街道仓上。

(二)城区公办

1.河西:通亭街以北,以丰华路为界,至城东城区片(含前后中仉庄、河西村),全部归河西。

2.:丰华路以西至友谊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河街城区片(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归),归实小。

3.实验:友谊路以西至上港路(百汇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环城区片(含南北营村),加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等(含化纤厂住区),归。

4.外国语:通亭街以南、原西杨(东西杨家埠、东西三角埠等),至海龙路以东(陈家官庄、徐家楼、唐家村、朱谭)城区片归外国语。

(三)民办

民办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义务阶段民办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5]59号)制定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须向区局申报备案,由区局报市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各街道

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各街道教管办本着就近的原则,根据位置和生源户口合理招生,街道初中招生范围为各街道辖区生源。

二、条件及要求

(一)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到区局划定的服务报名,免试就近。应届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区局批准。

(二)户籍(住址)规定。义务阶段招收具有寒亭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

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三)随迁子女规定。本着就近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安排随迁子女,确保“应上尽上”。随迁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报名,居住地没有接收能力的,由区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1年以上);(2)居住证(寒亭本区不需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5)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和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四)残疾儿童少年工作。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对盲聋儿童可推荐到特教,其他儿童可随班就读,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全部。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鉴定与指导,实施“一人一案”,增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工作。任何义务不得随意拒绝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

(五)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按照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外来者子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异地商会人员子女、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少数民族子女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就读或按有关政策安排。

(六)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居住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等收据。(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

区直公办材料由进行初审,然后报区局经审核批准后下发通知书。各街道招生由街道教管办具体负责,经教管办审核批准后下发通知书。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办招生

各公办中要首先确保内持有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报名时需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父母计划生育证明。

各公办中完成内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招生后,尚有空余时,在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具体批次如下:

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中招生:房产在片内且具备随迁子女就学条件。

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其子女愿意到城区就读或初中初始年级的。

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或者无户口和房产,但是具备随迁子女规定的条件。

第四批次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各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毕业生。

报名时间:7月17-20日。

报名地点:各中招生室。

(二)民办招生

民办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面谈加“电脑”方式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以采取面谈方式直接录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暑假开始后、7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三)区局审核时间

区局将实行分批次审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发表于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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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20

看看咱小区是在哪个哇

发表于2015-06-20

外国语听说不错

发表于2015-06-20

公办就4个?

发表于2015-06-20
引用:潍坊小老汉在2015-06-20 10:14:23写道:
4楼

外国语听说不错

市里的外国语也可以

发表于2015-06-25

我们是村里的,我看懂了

发表于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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