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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潍坊一市民租期未满搬走 房主答应给退又反悔

发表于2015-04-24
标签:租房 租赁合同 店铺 租赁 房主 

4月23日,市民刘先生反映,2014年7月,他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四平路交叉口租赁了一处店铺,租期为一年,租赁费8万元,半年一缴,当时还缴纳了1万元的质保金。4个月后,由于无力经营,他就提前告知房主想要退租,并在半年期满后搬出了租赁的店铺。后来他找房主想要回当时缴纳的质保金,起初房主答应了,但是后来又说不给退了。

租房开火烧铺

无奈入不敷出

23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25岁,昌邑人,结婚后想自己干点小买卖创业。2014年初,他在此处看到有一处空置的店铺,面积虽然不大,但是可以做小吃生意。

“看到店铺不错,我就联系了房主。经过沟通,终决定将此处租赁下来经营酥皮火烧,一年的租金为8万元,租赁时间为12个月,每半年缴纳一次租赁费,当时还缴纳了1万元的质保金。”刘先生说,由于老家在昌邑,他手里没有那么多钱,就回家向父母借了一部分,又到岳父岳母那里借了一部分,凑了18万元。随后与房主签了租赁合同,租房时间是2014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6日。

“租下这个店铺后,我马上就进行了装修,然后开张营业。”刘先生说,刚开始店里的生意还算马马虎虎,但是后来越来越冷清,几个月下来不但没有挣钱,反而还赔进去不少钱。

“我与家人算了一下账,这样下去,实在无力支付下半期的房租了。2014年11月,我就联系了房主,把我的实际情况告诉了他,希望提前半年退房。”刘先生说,也许是自己次创业,没有经验,刚开起来的门店由于长时间亏本,只好停止营业。

租了半年退房

想要回质保金

刘先生表示,半年期满是在2015年1月,他提前两个多月就告知了房主。起初房主有些不同意,但是看到他的实际情况,也体谅“90后”刚创业不容易,后就同意他撤走。

“从开店到搬走,之前投入的18万元全部赔了进去。”刘先生说,他撤出来后找了房主,希望能把之前缴纳的1万元质保金要回来,房主表示钱可以退,但是要等上一段时间。

“春节前房主给我打来了电话,告诉我春节期间比较繁忙,春节过后会尽快把钱退给我。”刘先生说,他便又回去等,可是春节过后一直没有等到房主的消息。3月27日,他给房主打去电话,房主表示在外地出差,回来后再联系。4月18日,他又给房主打去了电话,想要回质保金,但是这一次房主给他的回复是由于他违约在先,之前所缴纳的1万元质保金不能退还。

“当时我就急了,原本跟我说好要退给我的,后来又说不退了。”刘先生说,这些钱都是父母的血汗钱,父母亲都是农村的,一直在家务农,本身就没多少钱,为了支持他创业,把积攒多年的钱都拿了出来,没想到却让他赔得血本无归。

◎律师说法

可索还质保金

但要注意方式

当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刘先生所租店铺的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当时并没有想把房子租给刘先生,但是看到刘先生年轻,又是自己创业,就租了一年。没想到,刘先生租了不到半年就退场,他来不及找下一个租户,给他造成了很大损失。后来,刘先生多次来索要质保金,由于他一直在外地有事,还没来得及处理。

“当时我想等事情忙完了,回去多少退给他一部分。可是就在几天前,我告诉他出差了,他竟然跑到我家里去了,把我家人吓坏了。”李先生表示,对于刘先生跑到他家中索要质保金一事,他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针对李先生所说,刘先生表示,确实到过李先生家中。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自合同生效起,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房屋及屋内物品无损失,水电暖费已经交齐。如果房屋及屋内物品没有造成损失,各项费用已经交齐,质保金应该全额退还。但是,租赁方不应采用其他方式去索要质保金,应该通过合理渠道解决。对于此事,双方可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于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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